书信的内容十分私密,写信的人想必也没有预计会有收件人以外的读者。信函里的一字一句,都在展示执笔者的灵魂,写给不同对象的信件,也反映他们多样的个性,特别是写给爱人的信。事实上,情信一向十分引人入胜,例如艺术家情侣Georgia O’Keeffe和Alfred Stieglitz谈了30年恋爱,期间写了超过5,000封情信,有时候于同一天内多次寄出多封。Emily Dickinson写过多封动人的情信给她的秘密情人,而Ernest Hemingway也不时和爱人及母亲通信。
以前没有互联网,电话也很罕见和昂贵,所以书信是唯一可行的沟通方式,让人和不常踫面的朋友保持联络,直到近来才被取缔。当电子通信无处不在,难怪书信逐渐式微。
然而,书信并非只因通信的需求而存在。书信不单是一堆字词。写信需要时间,而字里行间都表达一种亲密的感情,令读者能够感受笔者花的心思。有些情感只有书信才能表达,因此它才一直存留下来。